不測之罪 【典故出處】:戰國 樂毅《報燕惠王書》:「臨不測之罪,以幸為利,義之所不敢出也。」 【成語意思】:指大罪,死罪。 【成語注音】:ㄅㄨˋ ㄘㄜˋ ㄓㄧ ㄗㄨㄟˋ 【通用拼音】:bu ce zhī zui 【拼音簡寫】:BCZZ 【使用頻率】:一般成語 【成語字數】:四字成語 【感情色彩】:貶義成語 【成語用法】:不測之罪,作賓語;指大罪。 【成語結構】:偏正式成語 【近義詞】:迷天大罪 【成語例句】:莫非朝議以我前罪尚輕,又加以不測之罪麼?★《好逑傳》第十三回 隨機成語: